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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详细信息公示内容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彝良县龙街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化
项目业主
马雄
项目性质
现状
项目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龙街乡百家丫口
项目简介
彝良县龙街加油站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龙街乡百家丫口,总投资额:200万元,占地面积为1296㎡。
彝良县龙街加油站油罐位于站房东北面罐池内,设置4个油罐,油罐均为SF双层油罐。其中1个30m30#柴油罐, 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1个停用。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7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锋
评价项目组长
段江全
报告编制人
段江全、崔学文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崔学文、刘健、董志平、孟雅、郭峰、田平雪、韩树楠、李艳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2.3.15
提交报告时间
2022.5.24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3.25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现场勘验存在问题:
1、消防器材未配备消防桶;
2、停用油罐未贴停用标识;
3、加油机内部未定期打扫。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彝良县龙街加油站对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提出的现场存在问题均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做了《整改回复》,经评价组现场复查,整改结果符合规范要求。
因此,评价组认为:彝良县龙街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能满足加油作业需要,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彝良县龙街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现场勘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