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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建宏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来源: | 作者:综合部 | 发布时间: 2023-03-03 | 365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景洪建宏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肖俊伟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旺乡街道勐旺村委会旁

项目简介

景洪建宏加油站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旺乡街道勐旺村委会旁,于2022年12月27日取得了由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投资人为李进红。景洪建宏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油品为汽油和柴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显示经营的油品汽油、柴油和煤油,但根据加油站实际经营情况和安全评价组现场勘验,加油站没有经营煤油,景洪建宏加油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

景洪建宏加油站油罐区位于站区东北面,油罐区内设置2个SF油罐,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4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张 利

过程控制负责人

田宗勇

评价项目组长

段江全

报告编制人

段江全、崔晶晶

报告审核人

严治国

项目安全评价师

段江全、崔晶晶、孙家威、郭志伟、郭峰、李虹、李艳、赵慧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2.7.16

提交报告时间

2023.2.23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9.24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和评价,评价组认为:景洪建宏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景洪建宏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12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现场勘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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