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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景洪农场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吴玲珊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景洪市宣慰大道111号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景洪农场加油站位于景洪市宣慰大道111号,加油站注册日期为2011年06月28日,于2020年9月1日取得了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负责人为王志平。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油品为汽油和柴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有汽油、柴油和煤油,但根据现场勘察,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目前为止没有经营煤油,故该加油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景洪农场加油站油罐位于站区东北面,罐区埋地设置有4个双层卧式储油罐,其中2个30m30#柴油罐(其中一个用于储存政府查收走私罚没油)、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峰
评价项目组长
郭峰
报告编制人
郭峰、段江全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刘健、段江全、赵慧、田平雪、孟雅、王怡山、董志平、韩树楠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2.1.1
提交报告时间
2022.1.24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1.1.17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现场勘验存在问题:
1、汽油加油机距离站房为4.6m,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要求。
2、内侧单车道宽3.8m,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要求。
3、汽油罐至辅房距离为6m,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相关要求。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景洪农场加油站对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因此,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景洪农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双版纳销售分公司景洪农场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条件。
现场勘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