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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详细信息公示内容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东龙泉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李素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锦屏镇龙泉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东龙泉加油站于2021年10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0年4月21日换取了由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滇普安经(甲)字(2010)000128号,有效期为2019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普洱油零售证书第020号,有效期2018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换取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重新对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加油站罐容: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采用潜油泵加油工艺,汽油设有加油和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峰
评价项目组长
郭峰
报告编制人
郭峰、段江全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王怡山、段江全、刘健、董志平、孟雅、韩树楠、赵慧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无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1.11.5
提交报告时间
2022.2.15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1.21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1.加油区灭火器为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符合要求;
2.紧急停车按钮前方堆有较多货物,紧急情况下影响按钮启动。
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东龙泉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