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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思茅思江路加油站二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柴景洪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思茅思江路加油站二站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新思江路,加油站成立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于2021年10月11日换取了由普洱市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张洪伟。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油品为汽油和柴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有汽油、柴油和煤油,但根据现场勘察目前为止没有经营煤油,故该加油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思茅思江路加油站二站油罐位于加油区行车道下的承重罐池内,设置4个油罐,油罐均为FF双层油罐。其中1个50m30#柴油罐,1个30m392#柴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98#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11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二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峰
评价项目组长
崔晶晶
报告编制人
崔晶晶、段江全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郭峰、段江全、刘健、董志平、孟雅、韩树楠、李艳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无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1.12.28
提交报告时间
2022.4.19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3.25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1)站房外急停开关前有促销商品阻塞通道,会影响到急停开关的使用;
(2)操作井管道无名称标识。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思茅思江路加油站二站对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因此,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思茅思江路加油站二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销售分公司思茅思江路加油站二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条件。
现场勘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