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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富民县汇通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刘春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永富街
项目简介
富民汇通加油站位于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永富街,加油站成立日期为2013年5月29日,于2016年8月1日取得了由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刘春。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油品为汽油和柴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有汽油、柴油和煤油,但根据安全评价组人员现场勘验现场没有经营煤油,故该加油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
富民汇通加油站油罐区位于站区南面,油罐区埋地设置4台SF双层卧式储油罐,其中2台30m30#柴油罐、2台30m392#汽油罐(现场勘验时,0#柴油储罐和92#汽油储罐各停用1个,据业主介绍为备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锋
评价项目组长
郭峰
报告编制人
郭峰、王石波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王怡山、刘俊峰、刘健、董志平、罗耐、韩树楠、赵慧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1.11.10
提交报告时间
2021.12.25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1.12.10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现场存在问题
1、发配电室内杂物未进行清理,未合理摆放汽油发电机,发电机阻挡了配电箱。
2、加油机内部预留孔洞未用防爆材料进行封堵。
3、汽油加油机内部油气回收检测口未用丝堵进行封堵。
4、油罐区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柱。
5、卸油口旁静电接地夹报警功能失效(建议更换电池)。
6、油罐操作井内管道未标识管道名称和流向标识。
7、汽油通气管管口只设置了阻火器,未设置机械呼吸阀,且应在管口设有机械呼吸阀的阀门设置常开标识,设有阻火器的阀门设置常关标识。
8、根据防雷报告的不符合项:品牌柱电阻值过大、配电箱及SPD未接地。
评价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富民汇通加油站对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
因此,评价组认为:富民汇通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富民汇通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条件。
现场勘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