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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谷景永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赵平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城景永公路2.5公里处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谷景永加油站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城景永公路2.5公里处,加油站成立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于2021年10月26日取得了由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孙林。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显示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上有汽油、柴油、煤油,但根据现场勘察目前为止没有经营煤油,故该加油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谷景永加油站油罐区设置4个油罐,油罐均为SF双层油罐。其中2个30m³0#柴油罐,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90m³,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玉峰
评价项目组长
段江全
报告编制人
段江全、崔晶晶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段江全、刘健、郭 峰、李 艳、田平雪、孟 雅、李 虹、赵 慧、崔晶晶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无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2年2月11日
提交报告时间
2022年9月22日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年8月3日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1、柴油枪无安全拉断阀;
2、操作井部分管道无流向标识。
评价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谷景永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谷景永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