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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详细信息公示内容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勐海勐往兴达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行业类别
危险化学品
项目业主
黄卫东
项目性质
项目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往乡勐往农机站旁
项目简介
勐海勐往兴达加油站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往乡勐往农机站旁,加油站于2022年4月9日取得了由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法人为黄卫东。该站主要经营油品为汽油、柴油。
勐海勐往兴达加油站设置3个SF双层油罐。其中1个30m³柴油罐,2个20m³92#汽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油罐总容积为5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表3.0.9,该加油站为三级站。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省中安恒升应急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宋银燕
过程控制负责人
田宗勇
评价项目组长
崔晶晶
报告编制人
段江全、崔晶晶
报告审核人
朱亮
项目安全评价师
刘健、崔晶晶、李艳、田平雪、孟雅、李虹、赵慧、郭峰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技术专家
评价主要活动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2.5.1
提交报告时间
2022.11.24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9.7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现场勘验存在问题:
1、汽、柴油加油机距离通信线距离为4m,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
2、发电机排烟管管口未设置阻火器;
3、加油区灭火器为4kg,不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
4、油气回收口未设置明显标识。
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勐海勐往兴达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操作规程比较健全,其经营条件符合如下要求: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
评价组认为,勐海勐往兴达加油站安全现状经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等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现场勘验照片